曾任男模的陳科維「吃幼齒」,與15歲國中女生交往上床逾52次,被判刑8月緩刑3年,但緩刑期間、結婚前夕竟再偷吃,與偶然相識的14歲少女私下交往上床2次,被控強制性侵,唯因少女對被硬上與否說詞不定,法官仍依與未成年男女性交罪判8月,但撤銷前案緩刑,兩案都須入監。陳男不甘心,反控少女誣告,現由檢方偵辦中。
遭反控誣告的少女受訪解釋說詞不定,原因是「我喜歡陳科維,但不想跟他愛愛,那天他強脫我褲子,事後還求我跟警察說是兩情相悅,否則不跟我交往。」少女父親痛批「陳科維強上我女兒,隔月就結婚,還騙她說要交往,惡劣透了!」
網貼「好吃」嫩照
已入獄的陳科維(29歲)在部落格留下許多個性寫真,另蒐集女性友人嫩照並下註腳,如「她很可愛唷~~感覺就很好吃~~」。
判決指出,當過模特兒且上過《麻辣天后宮》等節目的陳科維,2006年先跟1名15歲國中生少女交往,每周固定做愛1到2次,1年後被少女父親發現,怒告與未成年男女性交罪,陳賠錢和解,2008年被判刑8月,緩刑3年。
陳男不改劣行,2010年緩刑期間私下結識14歲被害國中少女,少女因陳是男模又上過綜藝節目,頗有好感。2010年12月31日跨年夜,陳男帶少女到賓館做愛,隔2天又帶回家做1次。
被害少女頻噩夢
事後少女不安,將此事告訴老師,少女父親怒告陳男強制性交。少女告訴檢方,當時她不要,陳男硬上,後又改口兩情相悅,檢方因少女供詞反覆,且沒理由被性侵2次,認定不構成強制性侵,但陳男屢找身心未成熟小女生上床,緩刑期間也敢亂來,依與未成年男女性交罪起訴求刑2年。
法 院審理時,陳男賠償少女20萬元和解想獲緩刑,但少女父親反對,認為陳應受強制治療,陳男則向法官求情說母親罹癌,2011年2月結婚的妻子將生產,且妻 子33歲,顯見他沒有戀童癖。但法官認為他一犯再犯,顯然緩刑無法達到警惕效果,去年底判刑8月定讞,服刑期間再評估是否須強制治療。
陳男服刑前反控少女及其父親誣告他強制性交,另控少女父親曾恐嚇要錢。陳男的律師說,陳不甘少女亂指控才反告。少女父親憤怒說:「侵犯我女兒還反告我們,害我女兒壓力大到經常半夜驚醒,真可惡!」
防年少子女誤陷成年性交往
●父母勿壓抑青春期子女對性的好奇,可藉由討論教導孩子性與情感的差別及身體自主權。●寂寞、被親人忽略的孩子,易把家庭外成年人當成重要感情依靠而受騙獻身。
●不要用「不准談戀愛」禁止子女交友,否則子女有交往對象也不敢說。
●培養開放對談的親子關係,勿急著對子女人際關係下判斷,應以「你覺得這樣好嗎」,了解想法。
●感覺有異時,私下留意子女是否有頻繁的電話或簡訊,或不尋常的私人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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