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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解約,不想再與他們有任何瓜葛」,身材姣好的模特兒袁怡嫻,昨天被列為恐嚇案共犯偵辦,顯得相當無辜,並出示嚴智行寄的「我絕對可以給妳更多的幸福,只要妳給我機會」簡訊,表達嚴某當時追求她,且舉止「不安分」。
日前媒體驚爆嚴某性騷擾的Lisa、Mary、Ruby等3人,袁女說:「她們都是『樺宇創星公司』的同事,我並不是Lisa。」
要賠500萬 「不知到場是勒索」
袁女表示,去年7月間,她看「樺宇創星公司」廣告應徵,當時的合約為專屬藝人與特約空服員,合約期限2年,課程中有教跳舞、唱歌,但出席的是擔任遠東航空公關安排的跳舞等活動。
去年底,嚴某進入「樺宇創星公司」擔任顧問後,辭退許多幹部,公司名存實亡,但旗下簽約的模特兒,卻有合約問題,解約金高達500萬元,產生合約糾紛。
袁女說:「我沒有委任郭嫌出面談解約,全是郭嫌自告奮勇,當時嚴某要求必須有郭嫌一同到場,才能解約,根本不知郭嫌恐嚇嚴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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