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子電影表示,《賽德克.巴萊》在籌備初期,因鑒於《海角七號》上映後,市場充斥品質參差不齊的相關仿冒品,造成消費者權益受損。加上已知有智財 權蟑螂企圖搶先註冊「賽德克.巴萊」,為保護電影形象,遂以正常電影製作流程,向經濟部智財局登記註冊片名標準字於八大類商品,以利日後開發周邊產品,配 合電影行銷。
至於為何是八大類登記,而不是類別裡的單一品項,則是因當時還不知要開發什麼來搭配電影行銷,因此以一整個大類委託商標專利事務所登記,但絕不是媒體所指的褲襪、尿布等商品。
一般電影以片名標準字申請商標實為常態,正如《艋舺》是個地名,並不能註冊阻止別人使用,但該片由書法大師徐永進書寫的片名標準字仍可申請商標。 但在《賽德克.巴萊》的商標申請因外界誤解造成爭議後,魏德聖為了不想造成族人誤解,立即致電前原民會主委瓦歷斯.貝林,向他表明初衷請他轉達族人,並表 示若族人仍有疑慮,公司願向智財局拋棄所有登記片名標準字之商品類別。
但他們擔心在拋棄後,將有非賽德克族之有心人士趁著空窗期進入登記,於是在討論後考慮進行商標權讓渡,並協調部落代表找出恰當的讓渡單位。
果子電影表示,為免商標爭議導向電影和族群雙輸的局面,因此十五日已和一直贊助的信義鄉農會取得共識,連同他們以電影標準字申請的酒類註冊,也一 起轉讓賽德克族人,並透過連繫安排,約定十九日下午在台北,與十名部落代表面談後續電影標準字權利轉讓事宜,沒想到仍遭媒體與原民人士大肆抨擊。
果子電影昨晚發聲明表示:「極度的錯愕!我們竟然在誠意的協調解決中變成一個真正的剝削者、消費原住民者、貪圖別人利益又想私相授受的低級漢人。」
在困惑傷痛與心灰意冷之下,果子電影致電智財局表明主動拋棄商標權。果子電影並強調,有關「賽德克.巴萊」標準字註冊的爭議,在「原住民族傳統智 慧創作保護條例」中,並未載明部落名稱為受保護的智慧創作,而且原民會也未認定並登記「賽德克.巴萊」五字,如果「賽德克.巴萊」已受保護,智財局也不可 能核准商標權的註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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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在說霧社事件的泰雅族族抗日歷史事件,但只有預告片。因資金不足所以無法拍成一部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