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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i.people.com.cn/2007/06/28/317169.html
東北網4月10日電 「當時,父母正在鬧離婚,誰都不願意要我,我在家裡感覺不到愛,跟著霍斯出走,其實是一種浪漫的冒險……我要記住房間裡哪塊地板是活動的,以免不留神踩到上面弄出聲音,讓人知道我在裡邊。」--坦尼婭
「這個世界上,除了我之外,沒有任何人在乎你!包括你父親。你離家後根本沒人找過你。……如果你逃跑,我就殺了你!」——霍斯
「這個世界上,除了我之外,沒有任何人在乎你!包括你父親。你離家後根本沒人找過你。……如果你逃跑,我就殺了你!」——霍斯
這是一個悲劇性的故事,一個拿工資保護學生的校警,竟然「偷」走了一個天真的小女孩的金色童年,將其禁錮在自己的房間裡整整十年,當作其發洩獸慾的對象。十年中,他還不停地恐嚇她,成功地利用小女孩的恐懼和不安全心理,牢牢地控制了她,讓她沒有勇氣越雷池半步。
十年後,已經24歲的受害人終於鼓起勇氣,說出了自己的真實身份,最終得以逃離魔窟,跟家人團聚。
1995年,當時正在賓夕法尼亞州一所小學讀八年級的坦尼婭由於逃課而被一名校警抓住,緊張不安的坦尼婭和跟他父親差不多大的校警竟然在樓梯間裡接起吻 來。1996年2月10日,坦尼婭的父母向警局報告了女兒的失蹤;正是在那一天,她跟著霍斯搬進了他父母的家。在其後的十年間,這名校警一直把坦尼婭藏在 他父母的家裡,並與其保持了多年的性關係。而霍斯的父母並不知道家裡藏了個小姑娘,因為一直到2000年,坦尼婭都一直被囚禁在霍斯的房間裡。2000年 以後,當父母不在家時,她才被允許出來。
不久前,飽受折磨的坦尼婭終於講出了10年來的遭遇,警察立刻著手對48歲的校警霍斯進行起訴,同案被控的還有一名女理髮師,她被控協助霍斯囚禁和性奴役坦尼婭。
48歲的霍斯和57歲的索科爾都被指控多項罪名,包括性侵犯以及威脅未成年人等。當局認為,索科爾並未在肉體上侵犯坦尼婭,但她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而且未與警方合作講出實情,是個十足的幫兇。
目前兩人均堅稱自己無罪並被保釋。頗為諷刺的是,霍斯目前在自己家裡被軟禁,軟禁之所正是他囚禁了坦尼婭10年的那個房間。
與校警的「浪漫初吻」
逃課女孩被校警抓住,慌亂中與其進行了「浪漫初吻」,拉開了悲劇的序幕。
在1995年底到1996年初的那段時間,坦尼婭的心裡非常迷惘。她父母正在鬧離婚,誰也不想要她。她說,那段時間她感到很窘迫,學習上也不用功。正是在學校裡,她才認識了校園警衛霍斯。那時,霍斯英俊瀟灑,不到40歲,住在賓夕法尼亞州匹茲堡郊區的父母家裡。
2005年9月,她因為逃課而躲在一處樓梯間,被霍斯發現了。她說,他們談了一會話,接著就接吻。或許,對懵懵懂懂的她來說,這就是浪漫。根據她的回 憶,當時她確實是這麼認為的。事實上,經過最初的接觸後,她開始給這個「偶像」打電話,並得到了他的積極回應。調查人員稱,「她給他打電話,他也給她打電 話,於是兩人的關係就保持了下去。」
遠離熟悉的生活
由於在家裡感受不到愛,小女孩打算離家出走,「好心」的校警主動收留了她。
1996年初,或許是她的一時衝動,或許是受了霍斯的蠱惑,14歲的坦尼婭決定告別她生活中熟悉的一切,離開單身父親,跟著霍斯「遠走高飛」。她說那是一種冒險,因為她在家庭裡感受不到愛。只是她跑得並不遠,甚至都沒有走出自己的城市。
1996年2月10日,坦尼婭失蹤。她的父親瘋了一樣地到處找她,他報了警,滿世界地貼尋人啟事。賓夕法尼亞州青少年和家族服務中心對她的失蹤進行了調 查。多年後,她的姓名和照片依然掛在失蹤兒童網站上。照片上的她臉色蒼白,砂色的頭髮。她的父親後來再婚,不過一直沒有放棄找回她的希望。他沒有想到的 是,女兒就躲在離家兩英里不到的地方。
霍 斯並不傻,他當然知道坦尼婭出走後,她的父親一定會瘋狂地尋找她,當地警方也會有所行動。於是,他想出了個主意,給坦尼婭進行了改頭換面。他還找了一個非 常可靠的人來做這件事。她的名字叫朱迪思·索科爾,當地的一名理髮師。霍斯把坦尼婭帶到了她那兒,讓她給小姑娘「改頭換面」。理髮師對坦尼婭的頭髮進行了 修剪和染色,工作就完成了。她的名字也被霍斯改了,叫作尼奇。
十年的「牢獄生涯」
浪漫故事很快結束,她被非法拘禁了十年,在一間小房裡度過了「美好童年」。
如果說,在一開始,頭腦不清、情竇初開的坦尼婭還感到有點冒險的刺激的話,接下來事情的發展很快變得連她也覺得過分和不可忍受了。事情的轉變是突然的。 在「改頭換面」之後,他們先是偷偷摸摸地跑到索科爾的家裡過夜,一個月後,霍斯就把她帶回了自己的家。所有為她改頭換面的努力都變得沒有意義了,因為除了 他自己之外,霍斯不想讓任何人看到她。
他 命令她待在二樓的一間房裡。沒有證據顯示坦尼婭受到了肉體禁錮——比如手銬和繩子等,不過檢方稱,霍斯採取了更為有效的禁錮方式讓坦尼婭死心塌地地跟著 他。他利用她的恐懼和不安全心理對其進行恐嚇。他不止一次地告誡她說,除了他之外,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人在乎她,包括她的父親;而且她離家後根本沒人找 她。為了怕不夠說服力,霍斯還恐嚇她說,如果她離開或企圖離開,他就會殺掉她。
從14歲到18歲,坦尼婭在霍斯的威嚇下一直貓在那間房裡,不允許走出房間半步。18歲成年以後,她才被允許走出院門,獲得了某種「假釋」,儘管事實上 還是一個「囚犯」。雖然她被允許離開家門,不過霍斯對她的控制依然無處不在。只是從去年開始,霍斯才允許她更自由地在鄰里間走動。
對其他人來說,她不再是多年前離家出走的坦尼婭,她是尼奇,一個內心異常灰暗的女性,即使陌生人也看得出來。她不再孤獨,至少不像最初四年那樣孤獨。住 在同一條街上的詹姆斯說,他以前從來沒有見過坦尼婭,直到八個月前她才出現。他說,她也會跟鄰居們說說話,但在霍斯下班前,一定會急急忙忙趕回家。
十年間,坦尼婭一直生活在恐懼、彷徨、無助之中,不敢向人透露自己的真正身份。惡夢般的經歷也讓坦尼婭心理非常脆弱,她說,「我很害怕,怕沒有人會相信我。」
性奴經歷不堪回首
被綁架的小女孩成了性奴隸。每次遭蹂躪後,還被強迫把過程詳細記錄下來。
根據當局的說法,坦尼婭的美好童年都被霍斯偷走了。她失去的不僅僅是快樂的暑假、浪漫的約會以及跟兒時夥伴的交流,她簡直遭到了劫掠,失去了一切。據坦 尼婭說,在被拘禁期間,她頻繁地遭到性侵犯乃至性虐待。事實上,在坦尼婭離家出走後不久,霍斯就和她發生了性關係,並一直持續到坦尼婭長大成人。
在過去的10年裡,她被一個年齡比她大兩倍的男人當作性奴隸秘密囚禁在他家二樓的房間裡,不准邁出家門半步。更令人髮指的是,他每次拿她發洩完獸慾後,都逼她把他們的性愛過程在一本日曆上詳細地記錄下來,以便他向他的狐朋狗友炫耀。
他帶回來什麼,她就吃什麼,身邊放著礦泉水,穿破舊的衣服。她的浴室就是一個木桶。霍斯有時也會邀請客人到他家裡。這個時候,她依然要默不作聲,甚至還要記清楚房間裡哪塊地板是活動的,以免不留神踩到上面弄出聲音,讓客人們發覺她的存在。
而理髮師索科爾扮演的角色也遠不止剪頭髮,她還幫助霍斯對坦尼婭進行性侵犯。坦尼婭說,在索科爾離開家以後,霍斯多次帶著她溜過去,並在她家裡過夜。正是在索科爾的家裡,霍斯第一次佔有了她。
其後,當局找到索科爾向她瞭解失蹤女孩的事情後,索科爾才中斷了跟霍斯的往來。當局稱,索科爾當時並沒有跟調查人員合作。
霍斯則通過律師聲明否認對他的指控,索科爾也拒不承認。霍斯的律師稱,警方所知道的只是事情的一方面,他堅稱霍斯並沒有做什麼違背她意願的事。在審判前,霍爾不會透露任何有關這件事的細節,只有到了法庭上才會講。
逃脫霍斯的魔掌
歷經十年的非人折磨後,她終於鼓起勇氣說出了自己的遭遇,逃脫了霍斯的控制。
被允許走出家之後,坦尼婭認識了街上一間熟食店的店主喬和他的家人。八個月之後,她終於鼓起勇氣,向店主吐露了自己的真實身世。「如果不信,你可以看一 個失蹤孩子的網站,我的照片還在那兒呢。」她跟店主說。店主趕忙叫來自己的兒子幫忙,他是一個退役警官。正是他確認了坦尼婭的真實身份。店主說,「我想, 可能她覺得我比較可靠吧。」
店主喬說,從坦尼婭第一次走進他的店裡,他就覺得她有點奇怪。一頭迷人的長髮遮不住她內心的憂鬱、暗淡。喬對人熱情、喜歡結識瞭解他的顧客。他逐漸地引她說話,努力讓她談談自己的故事:是哪兒人?為什麼總是悶悶不樂等。
一開始,她說自己的名字叫尼奇,就住在附近。其實,跟過去10年間她惡夢般的生活一樣,名字也不是真的。或許由於喬的熱情和爽朗,她最終向他說出了自己 的奇異身世。她的真名叫坦尼婭·尼科爾·卡奇,正是10年前、也就是1996年2月10日那天從父親家裡消失的那個14歲的小女孩。
在得知事情的真相後,喬立刻報告了警察局。當局稱,通過他們的調查,已經確認坦尼婭所說的可怕經歷大部分都是真實的。並對兩名涉案人提起控訴。
坦尼婭逃出魔掌之後,很快回到了父親身邊,和自己的家人團聚。她說,她父親從未放棄找回她的希望。喬說,「她回來了,她又跟家人在一起了。」喬還說,「我很關心她。我把她當成自己的女兒一樣看待」。她的繼母說,女兒失蹤十年又回到家裡,就像獲得了「重生」。
回家之後,坦尼婭開始了嶄新的生活,重拾十年前的熟悉生活。她連續29個小時沒有睡覺,跟父親說話,在自己的舊臥室裡留連忘返,享受著乾淨而又舒服的浴室。第二天早晨天一亮,剛起床的坦尼婭就打電話給熱心的店主喬,說她「感到非常幸福,有了家,有了家人。」
4月7日,當地警方對此案進行了初次調查聽證。一名檢查官稱,除了已有的控罪外,霍斯將面臨更多的指控,可能有六到七項之多。檢查官沒有詳細說明哪些指 控。不過據羅早前的消息說,警方曾經在當地街區發現一名女孩的屍體,發現地點就在霍斯家附近。這名檢查官還說,對索科爾的指控也可能增加。
為什麼不找機會逃跑?
綁架者利用小女孩恐懼和不安全心理,對其進行心理威脅,讓其不敢越雷池半步。
在坦尼婭講出真相後,許多人感到不理解,為什麼她不會早點離開霍斯?畢竟,在他離開家工作時,她是一個人被藏在他的家裡的。霍斯的律師吉姆也提出了類似 的問題,並聲稱他當事人這麼做並非是違背她的意志。而艾萊格尼縣的警方則稱,坦尼婭落到霍斯手裡時還是一個小姑娘,而且未到法定年齡。霍斯的做法跟直接綁 架她沒有什麼不同。
然後,坦尼婭又在霍斯 的心理威嚇下,喪失了逃走的意志,一關就是10年。在長達10年的時間裡,他不厭其煩地告誡她,在這個世界上,除了他之外,沒有任何人會在意她。前聯邦調 查局罪犯分析師說,從這個角度來講,坦尼婭綁架案跟卡梅倫綁架案有其相似之處。雖然此種案件不多,但的確存在,綁匪利用受害人的恐懼和無助心理,把自己說 成是受害人的「守護神」。
乍一看去,這一 拘禁案跟歷史上其他女性拘禁案有許多相似之處,女性被綁架、拘禁然後被強迫做綁架者發洩獸慾的對象。比如在伊麗莎白·斯瑪特綁架案中,十幾歲的伊麗莎白在 一個富裕的鹽湖城街區父母的家中睡覺時,被綁匪持刀綁架。綁匪大衛·米切爾自稱為「先知」,他在妻子的幫助下,劫走了小伊麗莎白當作自己的第二任「妻 子」。他們不停地從一個地方搬到另一個地方,伊麗莎白一直被折磨了她九個月才找機會逃走。在此案中,米切爾和他的妻子均被證明心理上不適於接受審判,被安 排接受心理治療。在另一宗綁架案中,查裡斯和萊克綁架並強姦婦女,最後予以殺害。
二三十年前,美國還出現過另一個綁匪卡梅倫,他在妻子的幫助下綁架了一名婦女,讓其做了七年的性奴隸。有一段時間,甚至讓其睡在床下的一個箱子裡。卡梅 倫也是以暴力綁架了受害人,儘管在綁架後期,受害人有了一定的人身自由可以逃跑,但是卡梅倫對她的巨大心理威脅讓她沒有勇氣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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